房产抵押贷款操作要点及法律实务
有效期:365天
课程背景
本课程为《打造卓越信贷客户经理》系列课程三,聚焦房产抵押贷款业务,详细讲解房产抵押贷款中的常见法律问题,本课程共计40节,总时长为12个小时,详见课程大纲,目前已经全部录制完毕。
授课对象
本课程适合信贷业务各条线、各部门、各个岗位的人员学习,包括客户经理、风控人员、主管领导等。
课程大纲

第1课:抵押担保”押“的是什么?

第2课: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第3课:房产抵押贷款概述

第4课:抵押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第5课:登记要件主义VS登记对抗主义

第6课: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有效吗?

第7课:不得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第8课:以违法建筑物抵押,抵押合同有效吗?

第9课: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的公益设施能抵押吗?

第10课: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抵押有效吗?

第11课:按份共有的房屋抵押,需要全体共有人同意吗?

第12课: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未经配偶同意,擅自设定抵押,抵押有效吗?(上)

第13课: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未经配偶同意,擅自设定抵押,抵押有效吗?(下)

第14课: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能抵押吗?

第15课:以唯一住房能抵押,有什么风险?

第16课:已经对外出租的房屋能抵押吗?

第17课:在先的租赁权能不能阻却对涉案房屋的拍卖?

第18课:在先租后抵中,承租人出具书面承诺放弃相应权利,有效吗?

第19课:登记的债权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第20条: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样长,是不是借款到期抵押也到期了?

第21课: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抵押人是否有权要求抵押权人注销抵押登记?

第22课: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行使期限是不是跟着顺延?

第23课:多个抵押物担保一笔主债权,如何来操作?

第24课: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抵押权?

第25课:抵押物被别的债权人查封,迟迟不处置,怎么办?

第26课:顺位抵押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第27课:如何理解房地一体原则,房地分别抵押时如何处理?

第28课:混合担保中,实现债权的顺序有无要求?

第29课:借款人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人承担责任后能代位取得银行对借款人的抵押权吗?

第30课:贷款展期,未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抵押还有效吗?

第31课:抵押物被查封,贷款还能展期吗?

第32课:借新还旧需不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第33课:主债权转让,抵押未办理变更登记,继续有效吗?

第34课:当抵押遇见拆迁

第35条:抵押人死亡,抵押权继续有效吗?

第36课:第三人抵押人不知道是借新还旧,能否要求免责?

第37课:房屋抵押期间,抵押物能带押转让吗?

第38课:居住权对房屋抵押贷款的影响?

第39课:价值保全权及效力是否及于孳息

第40课: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抵押权顺位、变更抵押权的法律后果?


讲师介绍
孙自通:
中企清大教育集团首席专家顾问,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拥有高级信用管理师资格,专注银行、担保等领域,年授课百余天,累计培训学员数万人,孙老师曾经接受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贵州银行、渤海银行、湖北银行、台州银行、甘肃银行、日照银行、广州银行、青岛银行、泸州银行、宁夏银行、辽阳银行、贵阳农商行、上饶银行、德州农商行、中原银行、武汉农商行、沧州银行、中山农商行、德阳信用联社、湖南省联社、湘潭农商行、濮阳农商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承德审计中心、衢州市办、内蒙古自治区联社、新疆自治区联社等机构以及各省级金融协会的邀请讲授实务培训课程,授课内容深受学员好评,为国内知名信贷、担保、互联网金融等行业权威风险管控专家。